202104-杭州市耕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简介: 杭州市耕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一、背景与形势“十三五”期间,杭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部署,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 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率先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优化耕地保护机制,强化信息技术应用,耕地“三位一体”保护成效明显,占补平衡落实到位,耕地保护机制日趋完善,全域土地整治成绩斐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全省优良。(一)“十三五”时期<!--autointro-->
内容:
杭州市耕地保护“十四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一、背景与形势
“十三五”期间,杭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部署,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 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率先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优化耕地保护机制,强化信息技术应用,耕地“三位一体”保护成效明显,占补平衡落实到位,耕地保护机制日趋完善,全域土地整治成绩斐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全省优良。
(一)“十三五”时期主要成效
1、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到位,保护目标全面完成。
对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及2016 年国务院批复的调整方案确定目标任务,杭州市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任务为 309.77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254.5 万亩。
根据 2018 年变更调查成果,我市耕地数量 332.21 万亩(含可调整地类),2017 年全市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254.56万亩,耕地数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达到本轮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2、率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执行有力。
按照应划尽划的原则,2017 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打造了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杭州样板”,并获得国家授予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称号”。严格落实特殊保护政策,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土资办〔2017〕83 号),规范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置把关和论证审查,引导项目不占或少占永久基本农田。
截止 2020 年底,落实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后,永久基本农田更新成果 254.57 万亩,补划数量、质量和空间布局符合政策要求。
3、因地制宜推进土地整治,占补平衡落实到位。
“十三五”时期,杭州市通过狠抓“611”耕地保护工程和“152”耕地生态建设保护工程,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万亩,通过农用地整理工程,实现**万亩耕地质量提升。耕地占补平衡政策执行有力,批准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万亩。通过分类处理、综合施策,共筹措补充耕地指标**万亩。补充耕地项目均在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系统备案,补充耕地面积、耕地质量达到各类非农建设占用面积和质量。
4、有序推进优质耕地建设,耕地质量保持稳定。
“十三五”时期,注重耕地质量建设和监管工作,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护、高标准利用”的要求,建成旱涝保收、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万亩;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成粮食功能区**万亩。积极开展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建设占用严格落实“占优补优”,全市耕地平均质量等别稳定在 8.9。
5、积极推广全域土地整治,耕地生态逐步优化。
2017 年,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西湖区双浦镇在全国首倡“全域整治”,以“多规融合”为引领,优化农村三生空间布局,着力构建“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集约”的美丽国土新格局,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 2018 年起,杭州市完善政策机制,推广双浦镇试点经验,制定《杭州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截至 2020 年,全市已立项实施全域整治项目 130 个,列入省级项目 75 个,超额完成全域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确定的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得到优化,耕地生态得到有效改善。
6、逐步完善耕地保护机制,目标责任层层压实。
“十三五”期间,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的新理念、新要求、新政策,形成了“五保三并重”的杭州特色耕地保护模式,出台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杭州市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6〕102 号),实现了耕地保护补偿省、市、县三级“全覆盖”。2020 年印发了《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市委发〔2020〕25 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印发杭州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20〕1 号),进一步 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书,加大考核与督察力度,压实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主体责任和共同责任。
(二)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党中央、国务院继续推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时期,也是我市转变发展方式,持续深化“八八战略”在杭实践,奋力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协同推进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耕地保护形势更为复杂多变,机遇与挑战并存。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国际形势变化激发我国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内在动力,乡村振兴战略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为耕地保护指引新方向,城市建设发展方式由依靠增量开发建设向存量有机更新转变为耕地保护工作提供契机,信息化技术应用为耕地保护与监管增添新活力,耕地保护工作蕴藏机遇。
同时,耕地保护也面临极大挑战。“十四五”时期,我市正处于“亚运会、大都市、现代化”发展的重要窗口期,发展需求仍较为旺盛,开发保护矛盾仍将存续一定时期;由于“七山一水二分田”的资源禀赋本底、历史原因、政策变迁等客观因素,我市仍存在人均耕地少、耕地碎片化、后备资源匮乏、利用效率低等情况,落实国家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等整改压力较大;涉林垦造全面禁止、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的政策落地后,后备资源挖潜更为困难,未来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更多依赖异地指标情况难以改善。高标准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空间错位,且未全部纳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造成项目落地需多重补划、日常管理维护任务繁重等诸多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牢牢守住 18 亿亩耕地红线,防止违法改变用途,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要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绝不允许搞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用于粮食生产的耕地必须保住。保耕地,不仅要保数量,还要提质量。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党中央、国务院近年组织开展的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大棚房”清理整治、“违建别墅”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都预示着严格耕地保护要求在“十四五”时期将会达到空前高度。
二、“十四五”耕地保护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坚持以“八八战略”为统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发〔2017〕4 号文件、2020 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压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牢固树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理念,以“科学保护、强化管控、严格补充、积极整改、智慧监管”为工作抓手,严守耕地红线,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力争开创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杭州市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量质并举、坚守红线。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坚持“三位一体”保护理念,保证粮食安全。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加强土地用途管制,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地的现象。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绝不能随意占用。
——遏制非农、真保实保。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对违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问题重点防控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惩治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全面摸清各地耕地 “非农化”六个严禁情况,坚决遏制新增,研究分类处理存量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问题,落实耕地高质量保护。
——源头管控、节约集约。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将用地计划安排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相挂钩,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把控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加大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实施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全面落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等约束性管控指标。加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管理,严格落实“公共利益”征收土地,坚决遏制建设项目乱占滥用优质耕地。
——创新驱动、强化监管。丰富和完善耕地保护监督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耕地云+”,强化耕地动态监管应用,借力数字赋能,加大严格保护耕地和智慧监管的力度。创新耕地保护监督管理机制,推广耕地保护监督协会试点,鼓励监督的社会化;推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落实目8标的责任化;完善耕地标识和信息公开,实现用地的公开化;加强耕地保护数据集成应用,推进管理的智能化。
——政策激励、激发动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基层耕地保护意识。修订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拓展补偿资金来源,整合各类涉及耕地补偿补贴资金,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结合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专项整治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将补偿资金用到为耕地保护做出实际贡献者的手中,补助资金向种粮的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高标准农田和耕地保护成效显著地区等倾斜,进一步激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保护耕地和种粮的积极性。
发布时间: 2021-04-29
链接: http://files.in5.cn/guifan/202104-杭州市耕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pdf
标签: 耕地保护, 土地整治,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